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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大计划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作者:本站  来源:转载  点击:2689 次  发布时间:2010-6-23

 

                                       重庆四大计划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于日前启动,计划实施四大计划25条政策措施,确保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到年底,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力争达到90%。
      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就业渠道。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10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企业招用1000名高校毕业生。全市事业单位招聘5000名高校毕业生。选派48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及建制村工作。选拔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组织2000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组织10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定向就业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进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建立2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享受财政补贴。依法落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
      三是实施就业服务计划,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开展送就业信息、送就业政策进校园“双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政策服务。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推动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认真落实企业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做好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
     四是实施就业援助计划,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把登记求职1年以上的,以及困难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确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帮扶范围。少数民族地区招录(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优先。各专门项目招募人员,应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强长期失业聚居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